公廨田

拼音

gōng xiè tián

笔顺


同音字

读音为gōng的字 读音为xiè的字 读音为tián的字 读音为gong的字 读音为xie的字 读音为tian的字

基础解释

隋 唐 时期给各官署以所收地租补充办公经费的公田。隋文帝 开皇 九年(公元589年),诏给外官公廨田,为公廨田名称之始。唐 制内外各官署均依照等级高低,分别给予公廨田。在京官署公廨田自二十六顷至二顷,在外诸州公廨田自四十顷至一顷。官吏解职,移交后任。公廨田租给农民耕种,苛收地租。唐 以后无给公廨田的记录。

详细解释

  1. 隋 唐 时期给各官署以所收地租补充办公经费的公田。

    隋文帝 开皇 九年(公元589年),诏给外官公廨田,为公廨田名称之始。 唐 制内外各官署均依照等级高低,分别给予公廨田。在京官署公廨田自二十六顷至二顷,在外诸州公廨田自四十顷至一顷。官吏解职,移交后任。公廨田租给农民耕种,苛收地租。 唐 以后无给公廨田的记录。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公廨田 -中国文化史辞典

隋、唐各官署占有的田地。以所收地租充作辦公經費。隋開皇九年,(589年)令給外官公廨田。唐高祖定制,凡京內外各官署都給公廨田:在京的官署給田自二十六頃至二頃;在外諸州的官署給田自四十頃至一頃。又有公廨園、公廨地,依例各有定額。

公廨田-汉语大词典

公廨田隋唐时期给各官署以所收地租补充办公经费的公田。
隋文帝开皇九年(公元589年),诏给外官公廨田,为公廨田名称之始。
唐制内外各官署均依照等级高低,分别给予公廨田。在京官署公廨田自二十六顷至二顷,在外诸州公廨田自四十顷至一顷。官吏解职,移交后任。公廨田租给农民耕种,苛收地租。
唐以后无给公廨田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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