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司

拼音

pàn sī

笔顺


同音字

读音为pàn的字 读音为sī的字 读音为pan的字 读音为si的字

基础解释

古代官名。唐 代节度使、州郡长官的僚属,分别掌管批判文牍等事务。亦用以称州郡佐吏。《旧唐书·职官志一》:“镇军满二万人以上诸曹判司。”唐 白居易《自吟拙什因有所怀》诗:“趁向 江陵 府,三年作判司。”宋 陆游《送子龙赴吉州掾》诗:“判司比 唐 时,犹幸免笞箠。”

详细解释

  1. 古代官名。

    唐 代节度使、州郡长官的僚属,分别掌管批判文牍等事务。亦用以称州郡佐吏。《旧唐书·职官志一》:“镇军满二万人以上诸曹判司。” 唐 白居易 《自吟拙什因有所怀》诗:“趁向 江陵 府,三年作判司。” 宋 陆游 《送子龙赴吉州掾》诗:“判司比 唐 时,犹幸免笞箠。”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判司-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判司ㄆㄢˋ ㄙpàn sī職官名。唐朝節度使、州郡的僚屬,屬專司批判文牘的小官。

判司-汉语大词典

判司古代官名。
唐代节度使、州郡长官的僚属,分别掌管批判文牍等事务。亦用以称州郡佐吏。
●《旧唐书·职官志一》:“镇军满二万人以上诸曹判司。”
●唐白居易《自吟拙什因有所怀》诗:“趁向江陵府,三年作判司。”
●宋陆游《送子龙赴吉州掾》诗:“判司比唐时,犹幸免笞箠。”

出处

引证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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