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司
拼音
pàn sī笔顺
同音字
读音为pàn的字 读音为sī的字 读音为pan的字 读音为si的字基础解释
古代官名。唐 代节度使、州郡长官的僚属,分别掌管批判文牍等事务。亦用以称州郡佐吏。《旧唐书·职官志一》:“镇军满二万人以上诸曹判司。”唐 白居易《自吟拙什因有所怀》诗:“趁向 江陵 府,三年作判司。”宋 陆游《送子龙赴吉州掾》诗:“判司比 唐 时,犹幸免笞箠。”详细解释
古代官名。
唐 代节度使、州郡长官的僚属,分别掌管批判文牍等事务。亦用以称州郡佐吏。《旧唐书·职官志一》:“镇军满二万人以上诸曹判司。” 唐 白居易 《自吟拙什因有所怀》诗:“趁向 江陵 府,三年作判司。” 宋 陆游 《送子龙赴吉州掾》诗:“判司比 唐 时,犹幸免笞箠。”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判司-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判司ㄆㄢˋ ㄙpàn sī職官名。唐朝節度使、州郡的僚屬,屬專司批判文牘的小官。
判司-汉语大词典判司古代官名。
唐代节度使、州郡长官的僚属,分别掌管批判文牍等事务。亦用以称州郡佐吏。
●《旧唐书·职官志一》:“镇军满二万人以上诸曹判司。”
●唐白居易《自吟拙什因有所怀》诗:“趁向江陵府,三年作判司。”
●宋陆游《送子龙赴吉州掾》诗:“判司比唐时,犹幸免笞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