匠户
拼音
jiàng hù笔顺
同音字
读音为jiàng的字 读音为hù的字 读音为jiang的字 读音为hu的字基础解释
1.世业的工匠。《新唐书·百官志二》:“陪陵而葬者,将作给匠户,卫士营冢。” 2.元 代统治者为便于强制征调各类工匠服徭役,将工匠编入专门户籍,称为“匠户”。子孙世代承袭,不得脱籍改业。至 明 改为轮班轮作,除分班定期服役外,其余时间可以自制成品出售,成为半自由的手工业者。清 顺治 二年(1645)废除匠籍,匠人才获自由身份。《清会典·户部五·尚书侍郎职掌》:“凡户之别,有民户,有军户,有匠户。”原注:“原编丁册,各省皆有匠户轮班供役。”吴晗《朱元璋传》第六章二:“匠户是 元 明 两代的一种特殊制度,元朝 把有技艺的工匠俘获,征调编为匠户。”参阅《明会典·工匠二》。详细解释
世业的工匠。
《新唐书·百官志二》:“陪陵而葬者,将作给匠户,卫士营冢。”
元 代统治者为便于强制征调各类工匠服徭役,将工匠编入专门户籍,称为“匠户”。子孙世代承袭,不得脱籍改业。至 明 改为轮班轮作,除分班定期服役外,其余时间可以自制成品出售,成为半自由的手工业者。
清 顺治 二年(1645)废除匠籍,匠人才获自由身份。《清会典·户部五·尚书侍郎职掌》:“凡户之别,有民户,有军户,有匠户。”原注:“原编丁册,各省皆有匠户轮班供役。” 吴晗 《朱元璋传》第六章二:“匠户是 元 明 两代的一种特殊制度, 元朝 把有技艺的工匠俘获,征调编为匠户。”参阅《明会典·工匠二》。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匠户-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同:匠戶
匠户-中国历史辞典中国历代封建政府为榨取无偿劳动而编入特种户籍的工匠人户。官府所需工艺品,除取自实物赋税外,其余由官府设立作坊,征发工匠制造。应役者须固定户籍,以便强制服从征调。魏、晋、南北朝各代手工业者地位和佃客类似。唐有“蕃匠”;宋有“当行”。元统治者将征服异族和灭宋后所获得的工匠编为匠户,其中部分归官府、军队,称系官匠户;部分赏赐诸王贵戚。明有军、民、匠三种户籍。匠户服役分轮班匠、住坐匠、存留匠三种形式,世袭永充,不能脱籍,不得服官。嘉靖四十一年(1562 年)对轮班匠实行输银代役办法,但匠籍不变。清顺治二年(1645 年)废除匠籍,从此手工业者得到身分自由。以后各省又将向匠户征收的匠班银并入田赋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