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人欲
拼音
tiān lǐ rén yù笔顺
同音字
读音为tiān的字 读音为lǐ的字 读音为rén的字 读音为yù的字 读音为tian的字 读音为li的字 读音为ren的字 读音为yu的字基础解释
简称“理欲”。天理,指纲常伦理;人欲,指人们的生活欲望。宋代程朱理学把这两者对立起来,要人们放弃生活欲望,绝对遵守封建伦理教条。后来进步的思想家都反对这一禁欲主义的观点。详细解释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天理人欲-中華語文大辭典天理人欲ㄊ丨ㄢ ㄌ丨ˇ ㄖㄣˊ ㄩˋtiānlǐ-rényù天理,指倫理綱常;人欲,指生活欲望。宋代程朱理學將二者對立,要求人們「存天理而去人欲」。簡稱「理欲」。
天理人欲 -中国文化史辞典簡稱“理欲”,是儒家提出的封建倫理道德(天理)與人的欲望(人欲)之間的對立關系。語出《禮記·樂記》:“人生而靜,天之性也(即天理);感物而動,性之欲也(即人欲)。”宋代程朱派認為“天理”就是“天命”的仁義道德,所謂“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二程遺書》卷五)。程頤把所謂“十六字心傳”中的“道心”和“人心”附會為“天理”和“人欲”,提出“滅私欲則天理明”的命題(《二程遺書》卷二十四)。朱熹也認為個人修養的目的“須是革盡人欲,複盡天理。”他作了通俗的解釋:“飲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朱子語類》卷十三)明王守仁用主觀唯心主義反對朱說,認為“心即理也。此心無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須外面添一分。以此純乎天理之心,發之事父便是孝,發之事君便是忠,發之交友治民便是信與仁,只在此心去人欲、存天理上用功便是。“(《傳習錄》上)明清之際王夫之提出“私欲之中天理所寓”的唯物論命題,(《四書訓義》卷二十六),認為宋儒“滅人欲”之說是“盡用其懲,益摧其壯,竟加以窒,終絕其感”,是違背人性的(《周易外傳》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