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土歸流改土归流ㄍㄞˇ ㄊㄨˇ ㄍㄨㄟ ㄌ丨ㄡˊɡǎitǔ-ɡuīliú明、清時期改土官為流官的政策。即廢除西南各少數民族地區實行的土司世襲制度,改由中央委派,可以隨時任免和調動的流官,對少數民族地區直接進行統治。
同:改土歸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