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懦民翫】喻爲政過寬,則民易玩忽法令,以至犯罪。翫,同“玩”。左傳 昭二十年:“水懦弱,民狎而翫之,則多死焉。故寬難。”也作“水懦民玩”。清 唐仲冕 陶山文錄六 覆汪大中丞清理虐政議:“如卑州僻處海濱,界連東省,間有曳刀私梟匪犯情重法輕者,若以蒲鞭示辱,反致水懦民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