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除名

拼音

tè chú míng

笔顺


同音字

读音为tè的字 读音为chú的字 读音为míng的字 读音为te的字 读音为chu的字 读音为ming的字

基础解释

唐 代对官吏的罢免处分。比除名轻。唐 律除名者六年后听再录用,特除名者三年后可叙官,再录用时降原有官品两级。宋 沿 唐 制。《唐律·名例三·除名者》:“若本犯不至免官,而特除名者,叙法同免官例。”《宋史·刑法志二》:“熙寧 二年,内殿崇班 郑从易 母、兄俱亡於 岭 外,岁餘方知,请行服。神宗 曰:‘父母在远,当朝夕为念。经时无安否之问,以至踰年不知存亡邪?’特除名勒停。”

详细解释

  1. 唐 代对官吏的罢免处分。比除名轻。

    唐 律除名者六年后听再录用,特除名者三年后可叙官,再录用时降原有官品两级。 宋 沿 唐 制。《唐律·名例三·除名者》:“若本犯不至免官,而特除名者,叙法同免官例。”《宋史·刑法志二》:“ 熙寧 二年,内殿崇班 郑从易 母、兄俱亡於 岭 外,岁餘方知,请行服。 神宗 曰:‘父母在远,当朝夕为念。经时无安否之问,以至踰年不知存亡邪?’特除名勒停。”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特除名-汉语大词典

特除名唐代对官吏的罢免处分。比除名轻。
唐律除名者六年后听再录用,特除名者三年后可叙官,再录用时降原有官品两级。
宋沿唐制。
●《唐律·名例三·除名者》:“若本犯不至免官,而特除名者,叙法同免官例。”
●《宋史·刑法志二》:“熙宁二年,内殿崇班郑从易母、兄俱亡于岭外,岁余方知,请行服。神宗曰:‘父母在远,当朝夕为念。经时无安否之问,以至逾年不知存亡邪?’特除名勒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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