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认实。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自尽》:“验官亲验无差,押兇犯认明尸伤,并尸亲干証等,俱认确,然后硃笔登记。”
认确犹认实。●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自尽》:“验官亲验无差,押凶犯认明尸伤,并尸亲干证等,俱认确,然后朱笔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