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判
拼音
tōng pàn笔顺
同音字
读音为tōng的字 读音为pàn的字 读音为tong的字 读音为pan的字基础解释
古代官名。宋代开始在州、府设立,和州、府的长官共同处理政务。地位略次于州、府长官,但握有连署公事和监察官吏之权。明清时在各府设立,掌管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详细解释
公正裁决。
《新唐书·百官志四》:“市令一人,从九品上。掌交易,禁姦非,通判市事。”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二》:“所谓通判,乃中允也。”
官名。
宋 初始于诸州府设置,即共同处理政务之意。地位略次于州府长官,但握有连署州府公事和监察官吏的实权,号称监州。 明 清 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职务远较 宋 初为轻轻。 清 代另有州通判,称州判。亦指任通判之职。 宋 曾巩 《太子宾客致仕陈公神道碑铭》:“用荐者通判 戎州 。” 清 叶廷琯 《吹网录·虎丘贺方回题名》:“ 方回 本隶右选, 元祐 中……通判 泗州 。”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通判-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通判ㄊㄨㄥ ㄆㄢˋtōng pàn職官名。宋初,為制衡各地權勢過大的藩鎮,乃派朝臣通判府、州的軍事,和地方主官共同管理政事或職掌兵民獄訟,但實際上亦負有考察知府或知州忠貞程度的任務。明.劉兌《金童玉女嬌紅記》:「小官王仲賢,洛陽人氏,見任眉州通判。」《幼學瓊林.卷一.文臣類》:「郡宰別駕,乃稱『通判』。」
通判-汉语大词典通判1.公正裁决。
●《新唐书·百官志四》:“市令一人,从九品上。掌交易,禁奸非,通判市事。”
●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二》:“所谓通判,乃中允也。”
2.官名。
●宋初始于诸州府设置,即共同处理政务之意。地位略次于州府长官,但握有连署州府公事和监察官吏的实权,号称监州。
●明清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职务远较宋初为轻轻。
●清代另有州通判,称州判。亦指任通判之职。
●宋曾巩《太子宾客致仕陈公神道碑铭》:“用荐者通判戎州。”
●清叶廷琯《吹网录·虎丘贺方回题名》:“方回本隶右选,元佑中……通判泗州。”